当前位置:七三小说>仙侠小说>我在农村开个饭店怎么成大明星了> 第五十二章 原来是李逍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五十二章 原来是李逍 (1 / 3)

竹清诗社的人看到李逍动笔,就知道稳了。

李逍老板不写则已,一写必是佳作。

事实也的确如此。

当李逍停笔的时候,所有竹清诗社的人都只感觉有一种极度舒爽的快感直冲天灵盖。

非常亢奋!

张青河的《白云山》的确极具想象力,让人称绝。

但是,和李逍老板这大胆而又浪漫的想象力一比,瞬间弱了无数倍。

你断崖冲云霄,而李逍老板手可摘星辰。

一对比,差距明显。

你黄鹤不得飞,猿猱啼无声。而李逍老板不敢高声语,恐惊天上人。

差距更是极大!

前者仅是想象力不错,而后者在极具想象力的同时,还具有非常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。

《白云山》有比较大的可能会成为名诗,在全国范围内流传。

而《夜宿白云山》将会成为经典,甚至流传后世。

这一轮比赛他们竹清诗社赢了,毫无争议。

现场所有的游客们不可思议,而又兴奋不已。

他们先前看到李逍动笔,还说是因为时间到了,小伙子即便还没有什么好的诗句,也不得不动笔了。却哪里知道小伙子写出的诗一读,快感简直袭遍全身。

刺激而又舒服!

“不敢高声语,恐惊天上人”,绝对成为经典。

小伙子这首诗要比张青河的《白云山》好很多。

难以置信!

虽然知道小伙子也很厉害,并不是没有赢过张青河的可能。但真的想不到,小伙子会以一种碾压的方式获胜。

这也太强了吧?

“我先前判断失误了。原来小伙子比我想象中还要强很多。”

“原来老板除了拥有顶级厨艺之外,还拥有顶级的写诗能力。太牛逼了!”

“你确定小伙子会是那家饭店的老板?”

“当然。不信等一下你自己问。”

“能在现场亲眼见证这样一首诗诞生,没有白围观啊!”

“在现场亲眼见证这样的诗诞生,绝对可遇不可求。”

“……”

游客们兴奋的各种议论,只觉今天这比赛真的是精彩。

天水诗社所有人全都一脸惊愕,难以接受。

上一章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