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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钱后,金六子第一件事就是把沈美云尾款,八百块给寄过去了,寄的地址是沈美云驻队的地址。

确认了三遍没问题后。

他这才让邮差拿走。

剩下的钱,按照他以前的尿性,肯定是要买货或者是存起来的,但是这一次金六子却没有。

拿到钱,去了百货大楼四处看了下,也不知道姚志军喜欢什么,衣服鞋子他不知道尺码,索性被他放弃了去。

最后转了一圈,倒是在柜台上看到了一个褐色牛皮的弹弓,看起来很不错。

金六子也不管便宜贵贱,直接买了下来。

另外又买了一斤大白兔奶糖,两斤桃酥,一罐麦乳精,两瓶黄桃罐头。

加在一起去了二十多块,这要是金六子自己,肯定是舍不得花的,但这是讨好小舅子的。

自然就肯舍得了。

提着东西回了胜利公社后,和人打听了地址,直接去了前进大队的卫生室。

找到了姚志军。

说实话,姚志军是不认识金六子的,他看着金六子的目光带着几分警惕,实在是金六子的形象,算不上好人。

“你找谁?”

金六子曾从姚志英口中听过如数次她的弟弟,有多厉害,自然也知道了姚志军大概的岁数。

十三四岁,显然还没发育起来,个头也算不上高,人也瘦弱的厉害。

唯独,一双眼睛却清明的厉害,他们姐弟两人都生了一双极为漂亮的杏仁眼,偏圆,末尾处开的弧度比较大,清澈见底,极为漂亮。

“姚志军?”

金六子挑眉问道。

“我是。”

姚志军在沈怀山和牛大夫身边锻炼了一两年,如今早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。

“你是?”

姚志军反客为主的问金六子。

“不请我进屋说吗?”

这——

姚志军迟疑的时候,倒是沈怀山探头看了出来,“金六子?”他会认识对方,还是因为女儿沈美云的关系。

他是知道的女儿和对方做过生意,好几次他去接美云回来,还和金六子打过照面。

“是我,沈叔。”

金六子朝着沈怀山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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