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愤怒什么?
我不应该喜悦吗?喜悦我得到了这堪比神明的能力,喜悦我成了超脱人类的存在。
可我是“它”,不是“祂”。
如若异能的获得与分配可由我来操控,那么神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?
哪怕我已经获得了我认为最接近神的能力,可我依旧觉得有存在在俯视我,在操控我。
我不能接受这样的俯视,不能接受这样的愚弄!
我要成为比肩神明的存在。
强烈的欲望在每一个细胞中奔走,我的渴望从未有如此浓烈,这是来自基因和本能中的渴望。
于是我伪装成神明,开始了我在外区的布局。
很快,我就发现异能的赋予是有条件的。
并非所有人类都能被我赋予异能,我进行了实验,发现大部分借助我成为异能者的人类都是我狂热的信徒。
尽管不可思议,但我得承认,获得异能的重要条件是“信仰”。
人类相信作为“神”的我的存在,并拥有信仰,才有资格成为异能者。
可信仰这种东西何其虚无缥缈,可能上一秒信徒还坚信不疑,下一秒就犹豫不定。
但异能并不会因为信徒信仰的改变而变化,拥有了就是拥有了,不会失去,除非死亡。
这诡异的获得条件给我带来了便利,我可以筛选出更忠诚的信徒,可以更快的扩张势力。
外区是公认的垃圾场,被驱逐到这里的人类已是走投无路。
他们视神明和异能为救赎,相信神的存在并狂热追捧,仇视联邦,痛恨财阀,而我只要称自己为“梦主”,是要收回被联邦掌控的权柄的神,那么壮大势力则易如反掌。
我以人脑为节点,信仰为媒介,“傀儡丝”为线勾结成网,统筹异能的分配,掌控信徒的大脑。
信徒的手眼就是我的手眼,每位信徒都是我的延伸,我织就的大网飞速在外区蔓延,不用多久,我在外区就有了自己的势力——“梦寐”。
很快,我就发现了另一个问题,那就是异能的分配是有限的,我只能分配我拥有的,而我拥有的并不多。
后来我了解到,人类将这部分可分配的东西称为“权柄”,将其视作神明的恩赐。
而我要扩张势力,就必须得到更多的“权柄”,同时,要回收分配给信徒的“权柄”。
因此,我创造了“神之火种”这一概念。
我化身“神的代行者”夜魅,告知我的信徒们,神之火种是“梦主”的恩赐,只有足够的信仰以及为教团办事才可以获得,而神之火种可以让信徒获得异能。
但相对的,信徒要在死亡前的那一刻交出身体控制权,就是为了信徒死后让“权柄”可以重回我手中。
尽管如此,“权柄”依旧不够用,我需要更多,才能让势力进一步壮大,我的步伐不会只停留在外区,联邦才是我真正的目标。
据我所知,外区只有为数不多的教团知晓“权柄”这一概念,更别提拥有。
作为外区最大的势力,“海神”,自然成为了我的目标。
在对“海神”进行渗透的同时,我也将我的触手伸向联邦内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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