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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贪吃的饕餮(第1页)

饕餮最早记载于《山海经·北山经》,原文写道:“钩吾之山,有兽焉,其状如羊身人面,其目在腋下,虎齿人爪,其音如婴儿,名曰饕餮,是食人。”

先说这“钩吾之山”,按《水经注》里的说法,这山在北地漯水北边,离当年黄帝战蚩尤的涿鹿战场不远。那地方搁上古时候,就是荒山野岭,冬天积雪不化,夏天瘴气弥漫,没有人敢往山的深处去,就因为有饕餮这么个凶兽在里头待着!

这饕餮的模样:羊身、人面、腋下长眼、虎齿人爪,比四不像长得还怪。

饕餮诞生于黄帝和蚩尤之间那场最惨烈的战争--逐鹿之战!

蚩尤是九黎部落的首领,生得铜头铁额,能吃石头,麾下八十一个兄弟,个个都是兽身人面,手提石斧能劈断巨木,那叫一个厉害!

当年黄帝跟蚩尤在涿鹿打仗,打了三天三夜!最后黄帝握着轩辕剑,一剑下去,把蚩尤的头给斩了下来!

蚩尤的头,落地之后“嗡”的一声,开始吸地上的血!不光吸血,还吸收战场上的怨气,杀气。

没一会儿,这颗头就开始变样了:先是长出黑毛,跟羊毛似的,可比羊毛粗多了,跟钢针似的;然后身子长出来了,就是那羊身;脸上的眼睛没了,胳肢窝底下冒出俩眼珠,碧绿色的;嘴里的牙也变了,成了虎齿;手上长出人爪,成了《山海经》里写的饕餮。

现在我们常说,狠起来自己都打,而饕餮,是连自己都吃。

饕餮变成凶兽之后,就在钩吾山里待着,见什么吃什么。山里的鹿、野猪、兔子,全被它吃了;天上飞的鹰、雁,只要飞得低,它就跳起来抓,撕烂了就吃。可它的胃跟无底洞似的,永远填不满!一顿能吃一头成年的鹿,吃完不到半个时辰,又饿了,又开始找东西吃。

没过多久,钩吾山里的活物就被它吃绝了——别说鹿和野猪了,连老鼠都见不着了!这时候,饕餮饿坏了,眼睛红得跟血似的,到处找吃的,可山里什么都没有了,它转头看了看自己的前肢,碧绿色的眼珠里满是渴望,没有犹豫,低下头,用虎齿啃向自己的左前肢!

您想想那个画面:黑毛混着血往下掉,伤口处的红肉翻出来,虎齿咬碎骨头的脆响,在空山里回荡,听得人骨头缝里发寒!可饕餮跟没感觉似的,还是一个劲地嚼,嚼碎了就往下咽。啃完左前肢,它又啃右前肢,两只前肢啃完,只剩下光秃秃的肩骨,血顺着肩骨往下滴,把地上的草都染红了。

第二天,它又开始啃后肢。因为没有前肢支撑,它只能趴在地上,用脖子带动头部,一点一点地咬自己的后肢,唾液和血混在一起,流得满地都是,看着就恶心。啃完后肢,它的身子矮了一半,像一团没了腿的黑毛球,只能在地上蠕动。

第三天,它开始啃躯干。弓着脖子,努力把嘴凑到腹部,虎齿撕咬着自己的皮肉,发出“咕叽咕叽”的声响,肚子里的内脏都露出来了,泛着红光,可它还是不停,接着啃!

到了第四天,它的躯干被啃得只剩一层皮,贴在骨头上,像破布一样。最后,它再也动不了了,只剩下一颗人头般的头颅,滚落在地上。腋下的眼珠还在转,盯着周围的石头和草,嘴巴还在张合,似想把石头和草也吞下去——哪怕只剩一颗头,它的贪心也没停!

古人写饕餮“自噬”是为了给后人敲警钟。饕餮吃别人,最后把别人吃光了,只能吃自己;人要是贪别人的东西,最后把能贪的都贪完了,只能贪自己的名声、自己的良心、自己的性命!

到了商周的时候,青铜工艺特别发达,王公贵族们用青铜器祭祀天地、祖先,这些青铜器上,最常见的纹饰就是“饕餮纹”——大多是饕餮“自噬”后剩下的那颗头,双目圆睁,獠牙外露。

当时的工匠,刻饕餮纹可有讲究,先做陶范,把饕餮纹的细节刻在陶范上,比如眼睛要刻成方形,用黑彩填瞳;獠牙要往上翘,能碰到额头;额间要刻云雾纹,一圈圈绕着,显得威严;纹路边缘还要刻细如发丝的雷纹,增加层次感。然后往陶范里灌青铜溶液,待冷却后敲碎陶范,最后打磨纹饰,一件带饕餮纹的青铜器就成了。

现藏在故宫博物院的“饕餮纹鼎”,高有六尺,腹部的饕餮纹比碗还大,您站在它跟前,能感觉到一股威严的气势。

贵族们为什么要在祭祀用的青铜器上刻饕餮纹呢?有两种说法,一种是“镇邪”——饕餮是凶兽,邪祟见了它,就像老鼠见了猫,不敢来捣乱,这样祭祀就能顺顺利利的进行。另一种说法是“自警”——贵族们看着鼎上的饕餮纹,会想起饕餮“贪食自噬”的故事,提醒自己别贪权势、别敛钱财,免得到最后像饕餮一样,把自己给“吃”没了。

后来,饕餮纹不光刻在鼎上,还刻在尊、爵、戈等器物上。比如“四羊方尊”的腹部,就刻着四个小饕餮纹,每个饕餮纹对着一只羊头,既显威严,又藏着“四方平安”的寓意;戈的刃部上方,会刻个小饕餮头,士兵握着戈,会觉得有饕餮的加持,打仗更勇猛。

到了汉代,饕餮纹的应用更广了,画像石上也有饕餮纹。山东嘉祥的武氏祠画像石里,有一幅“饕餮食鬼图”:饕餮的头颅刻在中间,张开嘴,咬着一个小鬼,小鬼的四肢在挣扎,周围还刻着祥云纹。这是“以凶制凶”,用饕餮的凶气吓走作恶的鬼。民间还流行戴“饕餮佩”,用玉雕刻成饕餮的头颅,穿在红绳上,给孩子戴上用来驱邪保平安。

饕餮,到了后来,就不光是凶兽了,成了贬义词——说那些贪得无厌的人,叫“饕餮之徒”!

春秋时候有个鲁国的大夫叫季斯,身居高位,在鲁国是说一不二的人物,可他贪得无厌。他看上了邻居的良田,那良田是邻居家传了好几代的,邻居说啥什么不卖。季斯咋办?编造了个罪名,说邻居“不敬祖先”,把邻居抓起来关进大牢,然后派人把良田占了!

他还特别贪财,百姓交的赋税,一半进了他的腰包,家里的金银珠宝堆得像小山,连吃饭的碗都是玉做的,穿的衣服是用丝绸做的,上面绣着金线。百姓们私下里骂他:“这季斯就是活饕餮,占了田,贪了钱,还要吃人!”

后来,季斯得罪了鲁君。鲁君免了他的官职,抄了他的家,把他赶出了都城。季斯没了钱财,又没人肯接济他,最后,他饿死在了街头,尸体被野狗啃了,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。

唐朝的宰相元载比季斯还贪,元载权倾朝野,收受贿赂收到手软。地方官给他送金银珠宝,他看都不看;送古玩字画,他也觉得没意思;他就喜欢囤胡椒!在唐朝,胡椒非常珍贵,因为胡椒要从西域运来,路途遥远,运输成本很高,在唐朝,胡椒比黄金还贵,寻常百姓一辈子都见不到,连中小官员都舍不得吃!

可元载呢?他囤了八百石胡椒!唐代的一石等于现在的一百二十斤,八百石就是九万六千斤!您想想,这么多胡椒,他这辈子都吃不完,下辈子也吃不完,可他就是要囤,并且越多越好!

后来,元载的罪行被揭发了。当时的皇帝唐代宗知道了之后,气得不行,下令把元载抓起来,斩了他的头,还抄了他的家。

这两个贪官所贪的东西,生不带来,死不带去,反而成了自己的“催命符”。

古人说:“良田千顷,不过一日三餐;广厦万间,不过夜眠七尺。”再多的钱、再大的权、再奢侈的生活,最后不还是一日三餐、一张床吗?何必那么贪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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