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让死者感到绝望,感到痛苦?”
“有这种可能性,但是几乎不可能,因为凶手并没有阻止他爬行或施虐!”
“麻烦大家带入变态杀人狂的视角去思考,我要打死眼前的这个人,他在到底后居然还想朝客厅爬行,太过分了。”
“我拿出凶器一下又一下的砸在他的后背,让你爬!让你爬!哈哈哈哈!你够得到电话吗?”
“绝望吧!哭泣吧!痛苦吧!”
星野光辉演绎变态杀人狂,笑的疯癫而变态。
池波静华等人傻眼了,没想到他变化这么大。
星野光辉没表演多久就恢复平静,装作不轻松的样子长舒一口气。
“大概就是这种样子了,带入变态视角还是很危险的,不过想要当变态前提是时间足够。”
“这次的凶手很显然很赶时间。
所以才砸破死者头部后就以为他立即死亡了,然后匆匆离开。
等再次回到家才发现,原本趴在走廊的死者居然爬到了客厅,而且还留下了死亡讯息。
我说的对吗?柴田恭子女士?”
星野光辉没等她回答,又开始自言自语。
“最关键的一点,凶器去了哪里?
你不可能随身携带,至少是棍棒一类长度的凶器。
看伤口大小更像是木条、戒尺或木刀。
考虑到柴田四郎剑道爱好者身份,很大可能是木刀。
这种长度的凶器要么放在家里,要么丢在外面的走廊里。
可我不明白,你为什么不放在死者旁边呢?
凶手会带走凶器就说明凶器会证明凶手的身份,大概率有指纹。
但如果是你家里的东西,有你的指纹就很正常了。
但你把死者引导走廊就是想将嫌疑丢给外人,但你忘记考虑一点。
如果真是外人所谓,那么外人会自带凶器的。
除非是激情杀人,那就是发生争吵了,但是伤口来自于后脑勺啊。
凶手是从背后偷袭的,也就是说凶手和死者关系很好。
无论从哪种角度,现有的证据通通指向你!
当然,想要定罪并非如此容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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